雅加達台灣學校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初稿)
一、競賽宗旨:爲加強本校華語文教育,提昇本校學生國語文學習興趣及能力,藉以復興中華文化,
發揚民族精神。
二、競賽項目:(一)演說;(二)朗讀;(三)作文;(四)寫字;(五)字音字形
三、競賽組別:(一)小學部:1、低年級組
2、中年級組
3、高年級組
(二)中學部:1、國中組
2、高中組
四、競賽名額:每班得推出3~5位同學代表參加(不得多於5人亦不得少於3人),每一位參賽員之參
賽項目無限制,可重複提名。
五、競賽及報名日期:另定。
報名時限:各班於規定時間前將各項競賽之參賽者名單,經會導師後送交教務處教學組,逾期不予
受理。
六、各項競賽時限:(一)演說:每人限五分鐘(少於四分鐘或六分鐘,均應扣分)
(二)朗讀:每人限四分鐘(聽到鈴聲,應立即下台)
(三)作文:限九十分鐘。
(四)寫字:限四十五分鐘。
(五)字音字形:限三十分鐘。
七、競賽內容及題目規定:(一)演說:高、國中部之組別,採不事先公佈題目及範圍,在每名參賽者
登台前三十分鐘抽定題目。小學部之組別,採競賽日期之前一週
公佈題目。
(二)朗讀:高、國中部之組別,採不事先公佈題目範圍,題目於參賽者登台
前八分鐘抽定。小學部之組別,則採競賽日期之前一週公佈朗讀
題目範圍,之後於參賽者登台前八分鐘抽定題目。
(三)作文:不限組別,均採題目當場公佈之方式進行,文體、格式由該學期
競賽主持老師制定、公佈。
(四)寫字:不限組別,均採書寫內容當場公佈,所用宣紙當場發給,一律以
傳統毛筆書寫。字之大小為七公分,宣紙之規格為
90 cm × 45 cm(六尺宣紙四開)。
(五)字音字形:字詞共一百字(字音五十字、字形五十字)。
八、競賽評判標準:(一)演說:(1)語音(聲、韻、調、語調):佔45%。
(2)內容(思想、結構、詞彙):佔45%。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佔10%。
(4)時間:超過或不足,每半分鐘扣一分。
(二)朗讀:(1)語音(發音及聲調):佔50%。
(2)氣勢(句讀、語調、文氣):佔40%。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佔10%。
(三)作文:(1)內容與思想:佔50%。
(2)結構與修辭:佔40%。
(3)書法與標點:佔10%。
(四)寫字:(1)筆勢與功力:佔60%
(2)整潔與美觀:佔40%
(3)正確與迅速: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五分,未及寫完者,每少一字
扣三分。
(五)字音字形: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一分塗改一律不計分。
九、優勝錄取名額:(一)小學部各組別各錄取三名;中學部各組別亦各錄取三名。
(二)「國語文競賽三冠王」:參賽者必須報名三項國語文競賽類項,三項成績均達
該組總參賽人數之前30%,之後總計其三項總分,
小學部(不分組別)錄取一名,中學部亦同。若有同分者
,得以增額錄取。
十、附 則:作文及寫字比賽優勝學生之作品,將收錄於「雅加達台灣學校年度佳文集」。
十一、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各項競賽主持教師之規定辦理。
十二、本要點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校長 教務主任
雅加達台灣學校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中學部國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一、 目的:爲加強本校華語文教育,提昇本校學生國語文學習興趣及能力。
二、 競賽項目:(一) 作文。
(二)字音字形。
三、 競賽組別:(一)國中組(G7、G8A、G8B、G9)
(二)高中組(G10、G11、G12)
四、 參加資格:(一) 作文:全班參加,
(二)字音字形:每班推派2~4位學生代表參加(每班推派人數不得少於二人、多於四人)。
五、 競賽日期及地點:(一)競賽日期: (1)作文:於98年12月04日下午第一節舉行(12:30起比賽
時間50分鐘)。
(2)字音字形:於98年12月11日第六節舉行(比賽時間10
分鐘)。
(二)競賽舉行地點:(1) 作文:於本校中學部各班教室舉行。
(2) 字音字形:於本校預備教室舉行。
六、 競賽相關規定:(一) 作文比賽題目不事先公布,教務處命題採現場公佈方式進行。
(二) 字音字形比賽範圍:高中組高一、二年級教材內容;國中組國一、二年級
教材內容及成語。
(三) 字音字形比賽內容由比賽範圍圈選。開始前五分鐘,將由裁判老師說明
答題規則。
(四) 字音字形比賽時,一律使用舉辦單位提供的原子筆。
(五) 字音字形比賽開始前,卷紙正面朝向桌面,比賽開始的指令下達後,始可
翻卷作答。
(六) 字音字形比賽作答時,不得以任何方式塗改,塗改處一律不計分。
(七) 字音字形比賽結束指令下達時,立刻停筆,否則不予計分。
(八) 作文比賽由各班國文老師初選3~4名交教務處聘請評審進行複評。
(九) 優勝錄取名額:兩項競賽,國中組和高中組各錄取前三名。
(十) 若有未盡事宜,由裁判老師當場裁定或中學部國文科商議後做出裁決。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8年12月8日(星期二)中午12:00止。
八、獎勵:每組每項前三名者將恭請校長頒發獎狀,並依照第一、二、三名次序,給予小功乙次、
嘉獎兩次、嘉獎一次之獎勵。
九、本計畫呈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語文競賽報名表【作文項目】
報名日期:至98年12月10日(星期四)中午12:10止。
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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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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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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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 國文老師:
國語文競賽報名表【作文項目】
報名日期:至98年12月10日(星期四)中午12:10止。
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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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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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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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 國文老師:
國語文競賽報名表【字音字形項目】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8年12月8日(星期二)中午12:00止。
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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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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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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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 國文老師:
國語文競賽報名表【字音字形項目】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98年12月8日(星期二)中午12:00止。
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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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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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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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 國文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