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達臺灣學校中學部國語文字音字形競賽辦法
一、 目的:提升學生對國語文的興趣,增進對國字的認識,厚植作文能力。
二、 承辦單位: 教學組
三、 協辦單位: 中學部國語文科教學研究會
四、 實施對象: 中學部全體學生
五、 競賽辦法:
1. 競賽範圍:國中部為國一到國三各年級康軒版國中課本
高中部為國中部範圍及高一到高三各年級翰林版高中課本
2. 競賽內容:由國語文科團隊製作題庫交予各班國文老師發給每位同學。
3. 競賽形式:字音一百題、字形一百題之考卷兩張。一張範圍為題庫一到三 由中學部共同考試計算成績,另一張範圍為題庫一到三與四到六,由國中組與高中組分開計算
4. 競賽時間:兩張考卷同時發下作答,合計三十分鐘
5. 競賽規則:
甲、 國字正音(請將左方畫線的字,使用注音符號注音在下方空位中)
注意事項:
(1). 注音符號形體、四聲調號位置正確者始予以計分。
(2). 一字多音者,以教育部公布之「一字多音審定表」所定為準。
(3).凡兒化韻依實際讀音標注之。
(4).重字音同者標注一次即可。
乙、國字正體(請將注音譯成國字,寫在下方空位中)
注意事項:
(1).字形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楷書為準,凡不合於標準者不計分。
(2).凡正字與假借字皆通行時,以正字為標準答案。
(3).筆畫不正確者不予計分。
6. 競賽方式:比賽時請使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作答,使用鉛筆者不予計分。
7. 競賽獎勵:以兩張考卷總成績各取出國高中部前三名,兩份考卷各取出全校前六名,頒發獎狀給予獎勵。
六、本辦法呈校長核準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