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達台灣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實施辦法

壹、    實施依據

教育部92.01.15台國字第092006026號教育部印製之「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之陸、「實施要點辦理」。

貳、    目標

一、    實施「九年一貫課程」提昇教師教學、家長的思維、學生的學習以及學校的組織文化,建立本校課程發展特色。

二、    透過「系統思考」及「團隊學習」教師專業發展機制的建立,建構教師及家長的新思考、新觀念,推行學校文化的再造,展現多元智慧的特色。

三、    以「讓雅加達台灣學走出去、讓世界走進來」的理念帶領本校行政及教學團隊建立活化的行政決策系統、專業的教學服務,藉以落實創新、整合的校務發展理念。

參、    重點工作

一、    透過「九年一貫課程」三大面向及十大本能力,培養兒童基本的生活知能、思考能力、反思能力、主動求知的態度與民主素養。

二、    透過「學校-家長-社區」教學合作方式,建構本校獨特之社會課程特色。

三、    建立兒童自主學習、尊重各國文化的態度及愛國、愛校之情操,進而蘊育宏觀視野。

四、    培養兒童有解決問題的能力,並能在生活中實踐人文關懷,藉以培養優雅的人格修養。

五、    透過學校團隊運作的力量,建立教師專業自信,提昇教師統整教學的能力:

(一)         提昇教師協同教學、合作學習的能力。

(二)         發展教師方案教學、統整課程的能力。

(三)         養成教師設計課程、自編教材的能力。

六、    建立教師終身學習的態度以及對自我教育專業的自信。

肆、    組織執掌架構表(人員姓名依該年度實際職務人員為準)

編號

職稱

本職

職掌

1

召集人

校長

◎綜理督導、協調課程發展事宜

2

諮詢委員

理事長

◎提供各項相關問題之諮詢與指導

3

常務委員

教務主任

◎執行有關九年一貫課程與教務相關業務之推動

◎審查本校課程計畫

4

常務委員

總務主任

◎執行有關九年一貫課程與總務相關業務之推動

◎相關教學設施之改善、採購與維護

◎審查本校課程計畫

5

常務委員

學務主任

◎執行有關九年一貫課程與學務相關業務之推動

◎辦理家長意見溝通、活動試辦計畫及家長意見反應協調等事項。

 

◎家長資源、社區資源與社會資源之運作與應用。

◎相關各項學務業務併入彈性教學課程之規劃。

◎審查本校課程計畫。

6

執行秘書

教學組長

資訊組長

◎各項相關會議之事務協調工作

◎協助有關教學行政業務之諮詢

◎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各領域學習節數編排

、排課事宜及推動校內課程評鑑。

◎辦理各項研習進修之規劃與協調聯絡事宜

  及資訊工作的配合

7

家長代表

家長會長

◎彙整家長意見提供參考

8

家長代表

家長委員

◎彙整家長意見提供參考

9

社區代表

家長委員

◎提供社區資源協助及意見提供參考

10

語文領域(國語)

召集人

教師代表

提供該小組研討意見

彙整相關領域之各項議案決議

設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召集人,

負責相關事項工作

11

語文領域(英語)

召集人

教師代表

12

數學領域

召集人

教師代表

13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召集人

教師代表

14

社會領域

召集人

教師代表

15

藝術與人文領域

召集人

教師代表

16

健康與體育領域

召集人

教師代表

17

綜合活動

召集人

教師代表

18

生活課程

召集人

教師代表

19

一年級代表

教師代表

提供該小組研討意見

彙整相關領域之各項議案決議

兼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召集人,

負責相關事項工作

20

二年級代表

教師代表

21

三年級代表

教師代表

22

四年級代表

教師代表

23

五年及代表

教師代表

24

六年及代表

教師代表

25

科任領域代表

教師代表

26

教師會代表

教師會代表

伍、 會議時間

    一、每學年以四次為原則,配合每學年校內課程自我評鑑時間,規劃課程發展委員

會會議時間。

    二、本會下設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按期由各小組召集人召開相關會議,時間安排

將配合校內行事曆實施。

陸、 委員任期

    每年八月一日至次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柒、 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