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達臺灣學校隨班附讀辦法
2009.12.10修正
一、目的:
1 配合教育部,推動華語文教育,提供當地國際學生學習『正體字華文』
聽、說、讀、寫華語文的能力。
2 宣導以具我國文化內涵之華語文教育活動為目的。
3 促進學校國際化「地球村公民」遠瞻,增進地區學生相互了解,培育地球村優質公民。
二、承辦單位:教務處
三、實施對象:
1 國際學校學生欲短期隨班附讀本校同學制、同年級,年齡不超過19足歲。
2 國際學校學生如同學制、同年級華語能力不足,應予降級附讀。
3 幼兒園附讀生,須能生活自理。
四、收費標準:
1 報名費USD50元。
2 幼兒園每10天USD100元,不足10天以10天計。
3 小學部每10天USD100元,不足10天以10天計。
4 國中部每10天USD150元,不足10天以10天計。
5 高中部每10天USD250元,不足10天以10天計。
6 代辦費、其它費用,依實際項目金額繳納。
五、成績計算:隨班附讀生無學籍、無實授學分(時)、無學期成績。
六、試讀學生本校提供影印教材,不提供制服。
七、本校教職員工子女附讀費半價優待,但報名費、代辦費仍依實際項目金額繳納。
八、本辦法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